遗嘱受益人:张俊,女,公民身份号码:420606198405xxxxxx。
立遗嘱人:张道明,男,公民身份号码:420601195701xxxxxx。
2024年3月4日,张俊来到我处申办遗嘱继承权公证,提交了一份张道明于2021年9月28日在我处办理的遗嘱保管证书,申请继承张道明在自书遗嘱中遗留给她的财产,即住宅房屋一套,位于襄阳市高新区长虹北路28号(地质矿产调查所)8幢1单元1层1室,建筑面积:62.98平方米,不动产权证号:鄂(2018)襄阳市不动产权第0014133号。我处受理了此公证。
如相关人员认为该遗嘱不是立遗嘱人生前所留最后一份遗嘱,或者存在其它有损自身合法权益的事由。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材料向我处提出异议。
办公地点: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长虹北路6号广景·碧云天B座5楼。
联系人:周雁冰、张天龙
联系方式: 0710-3511001,18162805289
湖北省襄阳市襄阳公证处
2024年3月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