遗嘱受益人:刘晓宁,女,公民身份号码:420*************28;
刘晓东,男,公民身份号码:420*************39。
立遗嘱人:刘秀锦,男,公民身份号码:420*************13。
2024年4月25日,刘晓宁、刘晓东来到我处申办遗嘱继承权公证,提交了一份刘秀锦于2022年11月9日在我处办理的遗嘱保管证书,申请继承刘秀锦在自书遗嘱中遗留给他们的财产,即住宅房屋一套,位于襄阳市樊城区大庆西路(市饮食服务行业协会)2幢1单元1层2室,建筑面积88.88平方米,产权证号:鄂(2022)襄阳市不动产权第 0081120号。我处受理了此公证。
如相关人员认为该遗嘱不是立遗嘱人生前所留最后一份遗嘱,或者存在其它有损自身合法权益的事由。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材料向我处提出异议。
办公地点: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长虹北路6号广景·碧云天B座5楼。
联系人:魏纬、雷雨菡
联系方式: 0710-3511001,18972233222